彩礼给了,婚礼办了,可女方悔婚,拒还彩礼,咋办?昨日,笔者从岳池县法院获悉,悔婚女子邹某被拘留2日后返还了部分彩礼,并就未履行部分与申请人苏某达成和解协议,一起彩礼纠纷案成功执结。
只办婚礼不扯证 彩礼还得要6万——判决:返还
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2015年4月2日经媒人介绍,苏某、邹某相识并相恋。在谈及婚嫁时,邹某要求苏某按照风俗习惯支付彩礼,苏某遂向邹某支付彩礼60880元。2017年6月26日,苏某、邹某举行婚礼,但未办结婚证,婚后邹某在苏某家生活6天,便离家未归。苏某于2017年7月19日诉至岳池法院要求邹某返还彩礼款。法院根据双方恋爱及过错程度,判决邹某返还苏某彩礼款48704元。一审判决后,邹某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邹某无视法律判决,拒不返还彩礼,苏某向岳池法院申请执行。
法官周末促和解 死皮赖脸仍不还——执行:拘留
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是岳池法院“雷霆行动”的第16天,也是执行局黄法官连续上班的第16天,鉴于被执行人邹某平时在广安上班,黄法官便于当天组织双方及其父母到法院进行和解。然而,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摆事实、明法理、讲情谊,被执行人邹某及其父亲依然态度强硬,气焰嚣张,面对好言相劝,只有“没得钱给”“要拘留就拘留咯”几句话,执行法官当即对邹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
(将被执行人送至看守所)
(看守所外,当事人泣不成声)
(执行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和解)
(当事人拿到部分返还彩礼款)
悔不当初空流泪 还钱检讨求原谅——结局:圆满
5月14日刚一上班,黄法官就接到被执行人邹某父亲的电话,称已凑到25870元,剩余部分希望与申请人苏某进行协商。下午,黄法官将邹某从看守所提押到法院调解室,再次组织双方和解。调解室内,邹某与其父态度有了很大转变,当场将25870元还至申请人苏某手中,双方对剩余还款期限也达成和解。对不履行判决和抗拒执行行为,邹某也承认错误,并写下了检讨书。
鉴于被执行人承认且改正错误,并与申请人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岳池法院决定对邹某提前解除拘留!
( 岳池法院 赖溢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