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质,岳池交警大队按照县政府和县局党委要求,加强县城区道路交通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3月15日—4月25日,大队共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5486(含电子监控)、非机动车乱停放363起、拖移非机动车341辆、拆除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700余把,非机动车逆向行驶47起,三轮车违规载人34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34起、机动车逆向行驶144起、货车违规入城7起、处罚并教育行人闯红灯79起,邀请县电视台随警作战1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整治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动员部署。一、成立领导小组。文明交通行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唐刚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交警大队办公室,由副大队长胡燕国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磊、辜羽金、伍小波、李汶胶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二、召开专题会议。4月2日下午,大队召开县城区不文明交通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详细解读了《岳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城区道路交通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分别从整治重点区域及内容、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及要求作了重点强调,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明确整治重点,强化源头治理。一、突出重点区域。以县城区主干道、客运枢纽、党政、学校周边路段、翔凤大道、银城大道为重点整治路段,大力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营造安全、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二、严查重点违法。以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道路中央隔离栏;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压盲道、随意掉头、逆向行驶;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雨伞(篷);公交车、出租车随意上下客、漫游待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坚决做到查处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全面营造高压严管态势。
合理部署勤务,加大管控力度。一、加大警力投入。为确保城区不文明交通行为顺利开展,大队及时抽调其他秩序中队警力,全面充实城区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行动,并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要求,及时抽调各秩序中队警力,落实网格化责任区勤务。同时,每日由大队领导带领法制督察中队深入城区,整治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交通秩序乱象进行督查,并做好情况通报,严格问责。二、创新管控模式。采取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突击检查与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劝导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及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劝导,有效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同时,利用天网监控对全县道路交通进行巡逻,发现道路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全覆盖。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一、拓展宣传渠道。在县城区、翔凤大道、银城大道红绿灯上端的LED电子显示屏录入整治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印制“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资料10000份;制作“规范停车提示卡”、“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同时,邀请县电视台随警作战,加强宣传报道,提升集中整治宣传影响力。二、开展源头教育。要求车管所联合交通运管深入城区运输企业督促并开展好源头教育工作,教育其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同时,组织警力深入学校、企事业单位、客运车站、火车站以及城区人口密集路段,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传讲解的方式,广泛开展城区不文明交通行为集中整治宣传,大力提升辖区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警民共建和谐文明、安全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李汶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