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对黄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提起公诉,广安市电视台对庭审情况进行了全程同步直播。
据悉,黄某某在搭乘大型客车回岳池县的途中提出要在路边下车被拒绝,遂上前抓扯正在驾驶大客车的驾驶员手臂,导致停在人行道上的七辆小轿车不同程度损坏,大型客车车头受损。
经岳池县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以上八辆汽车的损失价值为人民币262399元。黄某某为达个人目的,置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用手去拉扯大客车驾驶员手臂,致使公司财产遭损失,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出示了在场人的证人证言,道路监控视频、车辆受损鉴定意见等证据,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对黄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有力指控。(候迎春 李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