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盗墓笔记》系列小说改编的动作大片《盗墓笔记》电影目前正在上映,岳池人李某尽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开起挖掘机去盗窃,上演一出“现代版《盗墓笔记》”。近日,岳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发生在岳池县大佛乡的公然盗掘古墓案。
2014年年底的一天,家住岳池县大佛乡园艺场村的李某邀约黄某(另案处理)、戴某(另案处理)等人来到该村一房屋附近查看一古墓准备盗掘。几天后,李某、黄某、戴某等人又来到该古墓,用李某提供的铁铲等工具对古墓进行盗掘,盗走古墓陶罐1个、陶碗1个。2014年12月30日,李某、黄某、戴某等人又来到该村一房屋附近的古墓,用铁铲等工具对古墓的生基石板进行盗掘。因生基石板太重,李某便打电话叫来挖掘机进行盗掘,后被群众发现报警,李某等人逃离现场。经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鉴定:该古墓为明代古墓葬,对于研究当地墓葬形制、丧葬习俗及石雕工艺具有一定的科学、历史、艺术价值。
2016年5月11日,李某在重庆市合川区龙井镇龙腾大道被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龙井派出所民警抓获。
岳池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侵犯了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该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案情复杂,岳池县人民法院法官当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详情敬请关注广安市广播电视台近期播出的《法庭视线》栏目。
(刘杰 匡雄英 记者雍剑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