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法院开庭审理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案件,又迈出了司法为民的坚实一步。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林建国诉山东省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行政管理一案。该案是一起涉及残疾人廉租房权益保障的再审案件,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在基层法院开庭审理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案件。
新闻一出,立即引起关注。这不仅在于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为保障残疾人权益打开了权利救济的大门,更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开庭,把矛盾消化在基层,体现出司法权威性与司法人性化高度结合,是司法为民最好的样本。
到基层开庭,就直接意义来讲,既避免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司法更具亲和力。林建国腿部重度残疾,行走存在严重障碍,加之济南距离北京路途遥远,相对其他当事人而言,内心有更强烈的司法便捷性需求。如何具体对待这样一个当事人,保障其诉讼权利,客观来讲,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事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的实现。到基层开庭,是对林建国内心需求的温情满足,体现出司法对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充分关照。
到基层开庭,就地审理,还体现出司法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的尊崇。要知道,连续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是否有正当理由等问题是庭审争点,到基层开庭,法官可以实地查看涉案廉租房的居住环境和交通条件,为明辨争点、公正裁判奠定了事实基础。
而且,到基层开庭是司法透明的重要载体,体现出司法公开与文明的程度,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案件处理的真实性、公正性的可信度。可以说,基层开庭,既是人民法院对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也是对当事人权利的充分尊重,很好保障了残疾人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此举,不管将来再审判决结果如何,林建国乃至社会公众都会感受到司法传递出的温情怀、司法对公平正义的孜孜追求。
司法为民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整体而又具体的要求,践行司法为民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法院开庭审理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案件,又迈出了司法为民的坚实一步。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司法将更贴心,公平更可期,正义正可待。(乔子轩) |